索引号
691794937/2026-2758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随县政发〔2024〕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6-27
编辑
审核
随县
县人民政府关于为县消防救援大队1个集体和3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18年10月以来,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军队改制后,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忠实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充分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激励斗志,县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随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张金全、谢波、程宇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希望全县消防救援指战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力拼搏,在营造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良好安全环境上再立新功。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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