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
二、整改目标
按照国家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整改措施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环保执法效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硬件建设,推进环境监管执法智能化,提升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和水平。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推进环保监管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环境监察大队于2013年12月19日通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标准化三级达标验收。(鄂环办【2013】307号)。
2、监察人员按照"全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三期)建设项目"配套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实现了环境监管执法智能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环保执法效能。
3、自2016年开始在湖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季度均按照要求落实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系统中给予公开。
根据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整改目标要求,该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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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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