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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随县2020年第二批贫困人员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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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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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人社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9号)规定:“对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可以给予交通补助。跨省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经过审核,拟对随县1251名外出务工贫困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省外务工的标准为300元/人,省内县外务工的标准为160元/人。现将2020年随县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2-3567566。

附件:2020年随县外出务工贫困人员花名册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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