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受害人家属申请,民政部门审核、交警部门复核,万仁美受害人其家庭被抚养人符合垫付一次性困难救助,根据《随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随县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下列受害人家庭被抚养人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垫付予以公示如下:
万仁美 随县新街镇红石桥村九组
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8701
随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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