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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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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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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鄂农计发[2021]5号)文件精神、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随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要求,经业主自愿申报,村、镇(场)开发区、初审推荐,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核实并集中评审,局党组讨论通过,确定随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如下:

实施内容

序号

实施单位

收储运中心、网点建设

1

湖北秸硕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

湖北烈山生态能源沼气服务专业合作社

3

随县浩贤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4

随县天云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5

随州市爱国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

6

随县万福店清林家庭农场

饲料化

1

随县高城镇红达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2

随州市都市放牛娃牛业有限公司

3

随县六旭牧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4

随县旭升农产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5

环潭镇刘金刚养殖场

6

随县草店镇大石桥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肥料化

1

湖北菇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料化

1

随县春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能源化

1

随县鸿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随县利民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3

随州阳森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

随州荣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3月15日至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22日下午5:00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

    监督电话:0722-333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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