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随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随县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经初审湖北锦鸿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符合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24日—3月31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予以监督。对于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随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资格;对实名举报并经查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工作时间公开电话:0722-3567537。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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