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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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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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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县2021年度26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相关单位应及时作出调整,并报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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