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县2021年度26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相关单位应及时作出调整,并报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4月2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