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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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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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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由随县融媒体中心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充实人才力量,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1)

设置7个岗位,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如下:

1、播音主持岗位:1名

2、新媒体编辑岗位:1名

3、影视后期制作岗位:2名

4、市场运营策划岗位:1名

5、财务会计岗位:1名

6、新媒体运营专员岗位:1名

7、平面设计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热爱宣传工作,工作主动性强,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播音主持、新媒体应用、新媒体编辑、新闻采访写作、摄影摄像、平面设计、视频制作、信息与网络安全维护、市场运营策划、财务管理等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致力服务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随县融媒体中心事业健康发展。

(6)试用期为三个月,一经录用签订正式合同,其中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7)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或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④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⑤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随县人才交流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或笔试或实操、体检、资格复审和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随州市随县杨林路路口)

(3)咨询电话:0722--3338133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者,期限可适当延长);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2021年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和《报考承诺书》(见附表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随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

2、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实操三个部分组成。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对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取消、核减或者保留。

考试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发放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同一岗位内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4.资格复审和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资格复审,由应聘人员填写《资格复审表》,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体检报告等资料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后,应聘人员持《资格复审表》进行政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或政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复审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者以及在政审环节中存在问题的,将取消本次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同一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5.公示

资格复审和政审结束后,对符合规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取消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同一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随县融媒体中心审批确定初录人员,初录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聘用期限内,所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按照正式工资的70%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统一管理,薪酬待遇参照本地区国有企业薪酬标准执行。

其中,新媒体运营专员岗位录用人员工作地点在随县随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薪酬待遇参照本地区国有企业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招聘公告由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38133。本次招聘结果将报随县融媒体中心、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备案,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随县人才交流中心

随县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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