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随州市军顺食品厂生产不合格冰糖雪梨罐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5日抽自安徽省宿松县许岭镇欧阳新区购物中心购自随州市军顺食品厂生产的不合格冰糖雪梨罐头,抽样单编号为DC21342000343130131,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5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 SSJYS2021-SP0260)后,于2021年4月26日检查该店。现查明,随州市军顺食品厂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冰糖雪梨罐头600箱(12瓶/箱,248g/瓶)售价15元/箱,共销售600箱,销售额9000元。
(三)处置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州市军顺食品厂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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