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随县拟设置随县草店镇龙潭沟建筑用角闪岩、花岗岩矿采矿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0〕1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出让矿业权基本情况
随县草店镇龙潭沟建筑用角闪岩、花岗岩矿区,位于草店镇三道河村,设计损失量为67.78万t,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1117.84万t,可采储量975.79万t,拟设矿山建设规模 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面积0.1248平方公里,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
区块 | 序号 | X | Y | 序号 | X | Y |
Ⅰ | 1 | 3554455.73 | 38472147.05 | 4 | 3554110.53 | 38472540.22 |
2 | 3554457.71 | 38472281.43 | 5 | 3554017.46 | 38472439.4 | |
3 | 3554272.07 | 38472529.45 | 6 | 3553998.15 | 38472240.1 | |
开采标高:+475m~+400m |
二、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经核查,该拟设采矿权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不占压省政府鄂政发【2018】30号文发布的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不在2021年4月23日最近一次上报的评估调整后的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保林等禁用林地,拟设矿区范围内无居民点,周边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三、补偿安置情况
开采涉及的山林农田等问题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草店镇属于随县区片级别IV类,综合地价45700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855.504万元。补偿费直接打入村级账户,根据矿山实际占用情况,对承包户耕地或林地由村委会据实核准后直接支付到承包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随县制定的补偿标准据实结算。村委会在核实各承包户承包面积时要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镇纪委将组织专班全程跟踪,一旦有违纪行为将严肃追责。补偿明细表如下:
序号 | 补偿 对象 | 土地 类型 | 补偿内容 | 总面积(亩) | 补偿安置金额(万元) |
1 | 三道河村 | 一般林地 | 土地流转补偿 | 187.2 | 855.504 |
2 | |||||
合计 | 187.2 | 855.504 |
根据省“净矿”出让工作程序要求,随县拟设置草店镇龙潭沟建筑用角闪岩、花岗岩矿采矿权项目完成了现场踏勘、出让条件审查等矿业权出让前期论证工作,已具备“净矿”出让条件,拟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以上采矿权。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3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草店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地址:随县草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22—4662228
特此公示。
随县草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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