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发改发〔2022〕39号
小林镇人民政府、澴潭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2〕334号)精神,现将我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总投资25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小林镇和澴潭镇各100万元),其他投资57万元。
二、严格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要求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受新冠疫情或受持续高温干旱等灾害影响滞留农村的脱贫群众特别是易地搬迁群众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参与项目建设,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预算内资金比例不低于30%,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落实公益性岗位,注重吸纳易迁脱贫群众。
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确保2023年9月前建成投用。严禁将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合规。
附件:1.湖北省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湖北省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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