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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动实施强县工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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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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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随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大力推动我县实施强县工程,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实施强县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强县工程是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也是支持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我县县城人口、资源、要素的聚集度不高,现代产业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亟待提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人居环境改善压力大等问题突出。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加快推进强县工程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对照强县工程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发扬拼抢实进的工作作风,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找准定位,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形成“随县经验”,奋力打造强县工程先行示范。

二、准确把握实施强县工程的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实施强县工程,总的部署是分两步走:

到2025年,强县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农副产品加工水平加快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道路、水电、管网、通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城乡公共服务基本达到随州城区水平,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到2035年,强县工程取得决定性成果,县城承载力、引领力、辐射力全面提升,宜居宜业宜游的“三宜”县城全面建成,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全面构建,共同富裕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

三、全面推进实施强县工程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县域功能体系,打造强县载体,争当宜居宜业宜游的县城示范。要主动顺应城镇化新趋势,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县城、品质县城。坚持“县城市区化发展”方向,推动随州城区与随县县城交通无缝对接、产业互补联动、要素全链承接、服务多元共享。以“工业向园区集中+乡镇飞地经济”推动产业向县城集聚,加快“一区两园”建设,支持县城集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吸纳更多县域内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高质量推进总投资18.7亿元的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项目,推动县城发展能级跃升。突出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打造消费新场景,优化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全域公交县创建”,健全功能设施,提高县城宜居程度和生活品质。将20个乡镇划为重点城市化、工业绿色转型、特色农业发展、文旅生态康养等四类主体功能区,建立健全以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农民增收、人居环境、基层党建为基础的“5+X”考核体系,实行分类考核、各展所长。

(二)构建三产融合体系,激活强县动能,争当融合融活的产业示范。要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做好“接二连三”文章,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构建三产融合体系,激活强县动能。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重点发展食用菌、粮油、畜禽、果蔬、茶药等五大农业产业链,不断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产业比较效益,做强特色农业。扶持一批产业集群发展的专业镇、专业村,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做大“随州香菇”“随州香稻”区域公共品牌,做实产业体系。准确把握“规模、市场、效益”价值标准,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生、民宿经济等农旅产业新业态,努力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做优农旅融合。围绕“三清——三变——三改”发展路径,探索创新乡村合作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新模式,盘活多种资源、吸引多方参与、抓好多元投入,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利益链融通,促进共同富裕。

(三)构建三级服务体系,夯实强县基础,争当惠民利民的民生示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各方面事业发展,构建统筹县城、乡镇、村庄的三级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缩小城乡差距。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供水供电、乡村物流、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短板,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现代水网体系,守住流域安全,编制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切实加强日常管护,确保建成的基础设施长期有效发挥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县内优化,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下沉镇街,着重办好医、教、保、业、水、路、信“民生保障七大事”,深入推进教联体、医联体、养联体、安联体等建设,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推动城镇和乡村在教育资源、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加快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完善政策,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四)构建三级治理体系,凝聚强县力量,争当共建共管的治理示范。要增强基层服务的条件、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着力构建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共同缔造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完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深化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市民入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打通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双向流通渠道,探索完善回乡创新创业扶持办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注入乡村发展。以开展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拓宽政府与群众交流的通道、搭建群众相互沟通的平台,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抓好厕所清洁、圈舍清理、垃圾清运、庭院靓化、道路硬化、池塘净化、环境美化等“房前屋后七小事”,激发主人翁意识,深入推进“共同缔造”,推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四、合力打造实施强县工程的良好环境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实施强县工程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将党的政治优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实施强县工程的坚强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适时作出决定等方式,推动实施强县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审查监督,深化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完善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群众,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和带动全县人民投身推动实施强县工程的实践。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全面锚定县委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实施机制,制定落实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评分体系,实行清单式推进,项目化管理,创造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财政、金融、科技、人才、资源、环境等保障体系,着力保障重大项目要素供给。强化监督考核,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推动实施强县工程各项部署全面落实。

县监察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强化监督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法治教育、廉政教育,深化拓展清廉随县建设,为推动实施强县工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检察职责,找准服务保障。推动实施强县工程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实施强县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动基层治理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施强县工程。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充分迸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从群众关心的事和让群众满意的事做起,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为实施强县工程凝心聚力。

实施强县工程,事关全局,事关长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闯劲拼劲韧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大力实施强县工程,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我县奋力争创中部百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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