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随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随县烈士纪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陵园地址:随县厉山镇双寨村
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以随县烈士纪念园不动产宗地图红线基准线(围墙)为界,向外延伸1.5米(见附件)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件:随县烈士纪念园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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