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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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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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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农业系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对农药生产经营者、肥料生产经营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农业转基因生物经营单位和个人等七类农业行业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为保障上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相应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农药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2.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3.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4.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5.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6.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7.农业转基因生物经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2025年7月14日


附件1:

农药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一、检查对象

随县均川镇李春芝农资部、随县小林镇庄稼医院、何仁兵、聂德兵、朱建中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9月

三、检查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清单》

四、检查内容

1、对农药生产、经营的监管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4、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7、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附件2:

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一、检查对象

随县便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随县唐县镇杨申力农资部、随县小林镇庄稼医院、蔡勇、何仁兵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9月

三、检查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四、检查内容:

1、肥料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办理肥料登记证、肥料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4、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8、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附件3:

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一、检查对象

随县便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随县小林镇庄稼医院、随县尚市镇金农农资服务部、聂德兵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9月

三、检查依据

《种子法》

四、检查内容

1、对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管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4、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8、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附件4: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一、检查对象

随县牧康兽药经营部、随州市康德商贸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9月

三、检查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

四、检查内容

1、对兽药经营活动监管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4、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8、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附件5:

饲料、饲料添加剂

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抽查

一、检查对象

随县万福饲料店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9月

三、检查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四、检查内容

1、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4、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8、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附件6: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行为抽查

一、检查对象

随县龟潜养殖厂(个体工商户)、续云发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9月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四、检查内容

1、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管

2、是否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附件7: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经营行为抽查

一、检查对象

正大饲料(随州)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9月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四、检查内容

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2、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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