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鄂商务发〔2019〕75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3〕6号)文件精神,随县拟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为辖区内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全流程免费指导服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职责
随县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非正式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外贸全流程服务,包括资质代办、通关物流、市场开拓、外贸谈判、结汇退税、融资服务、信用保险、培训咨询等;协助管理部门宣传国家及地方开放型经济政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工作;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做好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有效地为企业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
三、申报条件
1.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应在湖北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外贸经营者资质,具备外贸综合服务、供应链金融、国际货代、物流等运营能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信情况良好,依法纳税,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2.承办企业有外贸专业团队,派驻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从事国际贸易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熟练的口语和书面翻译能力的外语人才不少于1人。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备案、审证、制单、结汇、退税、外贸保险、报关、报检、物流、翻译、认证、外贸代理及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所做的其他工作。
3.熟悉国内对外贸易政策,可以提供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多种贸易方式业务操作指导。
4.承办企业与当地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等部门都应保持畅通的沟通关系,可以及时为辖区内企业咨询、解答和解决业务过程中相关疑难问题。
四、申报材料
1.承办企业申请报告。
2.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同一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同一法人项目案例合同。
4.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主要结论部分,可表明无失信记录)。
5.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相关说明。
按照“自愿申报,成本自担,互利合作,服务园区”的原则,符合申办条件的企业向随县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运营能力的企业作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承办企业与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随县商务局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三方明确权责利,每年组织绩效评价,若评价为合格以上,履行年度合作协议;若评价不合格,中止合作协议,重新招标承办企业。
联系人:王砚;联系方式:0722-3339887
随县商务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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