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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处置物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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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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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市监先处告〔2025〕1号

本局于2025年10月23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随县市监强制〔2025〕37号),扣押的涉案物品存放于湖北万吨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冻库内。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从车牌号京ELJ000的轻型厢式货车里查获的冷冻肉类食品(凤爪)246箱(其中外包装为黑色字体的有154箱,外包装为绿色字体的有92箱),货物重量(含外包装):5370KG,全部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拍卖。

因上述物品权利人不明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日。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

联系人:王俊杰、李想  联系电话: 0722-3568619

联系地址:随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随县厉山镇神农大道314号)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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