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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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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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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湖北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方案》(鄂农函〔2025〕104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绿色发展要求,聚焦全县蔬菜、马铃薯、中药材、规模化果茶园等主导覆膜作物,公开遴选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核心示范区。通过打造“达标地膜全覆盖、回收转运全贯通、残膜处置全规范”县域示范样板,提升地膜资源化利用率,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推动随县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遴选原则

1.公开公正、择优遴选。坚持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申报,严格标准、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2.聚焦主业、示范引领。优先支持主导覆膜作物集中连片、产业基础扎实、组织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突出典型引路、以点带面。

3.权责对等、规范实施。明确示范区建设任务、责任要求与扶持政策,强化过程监管与验收考核,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资金专款专用、示范成效明显。

二、遴选对象

随县辖区内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具备统一组织生产和回收废旧地膜的能力。核心示范区以蔬菜、马铃薯、中药材、规模化果茶园为主要覆盖作物,打造集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果茶园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废旧地膜捡拾回收、镇村网点收运、集中处置于一体的标准化示范区域。

三、遴选基本条件

1.核心示范区集中连片面积≥300亩,以单一主导覆膜作物为主;土地权属清晰、无纠纷,种植规模长期稳定,地块条件适宜覆膜作业。

2.申报主体为合法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满足项目实施周期要求。

3.主动推广地膜科学使用新技术,具备示范推广意愿,能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参考,辐射带动区域地膜规范化使用与回收。

4.具备基础技术服务能力,拥有举办现场观摩、技术培训、成果展示的场地与组织条件,积极配合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开展。

四、遴选工作流程

1.申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建设,意向对象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各镇农业技术中心推荐,由各镇农技中心统一向随县植物保护站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随县植物保护站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示范基地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考核,考察合格后予以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果茶园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区建设。

3.示范区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由随县植物保护站组织项目验收。

五、示范区主要职责

1.规范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果茶园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地膜科学使用技术示范;负责示范区及周边区域废旧地膜捡拾、集中回收,保障回收处置效率。

2.开展地膜科学使用、残膜回收利用、农田地膜污染治理等科普宣传;配合随县植物保护站举办技术观摩、现场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使用的资金具备完整的票据、支出明细建立完整项目档案,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4.项目完成后,按要求准备验收资料,配合验收工作组开展现场核查与资料审核工作。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建设申请表》(附件1);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土地流转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核心示范区建设方案;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以上资料均在2026年5月29日之前由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审核后交给随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702,联系电话:3339520。

七、补贴标准与资金用途

1.建设规模:全县计划建设核心示范区总面积2.1万亩,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果茶园地膜示范区2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区1000亩。

2.补贴标准:经遴选确定的核心示范区,按每亩10元标准给予示范区建设工作补贴,项目总补贴经费不超过21万元。

3.资金拨付:补贴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4.资金用途:补贴资金专项用于示范区地膜科学使用示范、技术科普宣传、示范区域围挡建设、废旧地膜回收体系搭建及设备简易维护等相关支出,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八、项目验收

1.验收申请: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完成后,申报主体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随县植物保护站提交《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验收申请表》(附件3)、《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补贴资金使用清单》(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项目验收。

2.验收主体:由随县植物保护站牵头组建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项目验收工作。

3.验收内容:重点核查核心示范区建设规模、地膜推广应用情况、废旧地膜回收处置成效、示范引领工作开展情况等。

4.验收方式:采取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验收工作组对照建设方案和验收标准逐项核实,形成验收结论。

5.验收结论:验收合格的,按规定拨付剩余补贴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15日内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示范资格,取消补贴资金。

附件:1.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建设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验收申请表

4.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补贴资金使用清单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建设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申报主体类别

□农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植大户

建设

地点


示范

规模

亩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主要建设内容


乡镇农技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随县植物保护站:

本单位(或本人)作为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申报主体,现就本次申报所提交的全部材料,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或本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营业执照、建设方案、相关证明文件及附件等)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内容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基地面积、示范规模、经营资质、技术能力、示范条件等信息,均经本单位(或本人)严格核实、真实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篡改、隐瞒关键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

3.本单位(或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若违反上述承诺,存在材料造假、虚报瞒报、骗取补贴等行为,本单位(或本人)自愿接受以下处理:

(1)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或示范资格;

(2)全额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

(3)纳入农业项目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随县同类农业项目;

(5)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接受相关部门信用惩戒并公示。

5.本单位(或本人)同意随县植物保护站及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实地核验,积极配合提供补充材料或说明。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验收申请表

项目

名称

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

申报主体名称


建设

地点


示范

规模

任务

面积

亩加厚高强度地膜

           亩加厚高强度果茶园地膜

亩全生物降解地膜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核心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

1.示范面积

 亩加厚高强度地膜

亩加厚高强度果茶园地膜

 亩全生物降解地膜

2.废旧地膜处置率

%

3.技术培训/观摩次数

次

自评

总结

(简要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



乡镇农技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组意见

综合结论:

□验收合格

□限期    日整改后复验

验收人签字: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现场照片,回收处置记录、活动资料等










附件4

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补贴资金使用清单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随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区

建设地点:示范规模: 亩

序号

支出项目

支出金额(元)

备注(详细用途说明)

1

地膜科学使用示范支出


如:示范田标识牌制作、地膜铺设技术指导等

2

技术科普宣传

支出


如:技术培训,宣传册印刷、横幅制作等

3

示范区域围挡建设支出


如:围栏材料采购、人工安装费用等

4

废旧地膜回收体系搭建支出


如:废旧地膜站存点建设、废旧地膜转运费用等

5

设备简易维护

支出


如:转运车日常维修保养等

6

其他支出


必须注明具体用途,无说明不予认可

—

合计


—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可根据实际支出管理需要增加列项,新增列项需在备注中说明用途

2.本清单一式两份,申报主体留存一份,随县植物保护站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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