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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湖北省第十八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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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和谐家风,不断满足广大中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的健康养老和精神文化需求,展示中老年人学习二十大、建功先行区的良好精神风貌,根据省老龄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委老干部局、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广播电视台《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的通知》精神,县老龄办现面向全县社会各界征集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赛主题及内容

本届大赛的主题是:学习二十大,建功先行区。围绕大赛主题,设立诗词、书法、绘画、摄影四大类别比赛活动,获奖作品将在部分市、州、县巡展。

二、参赛条件

(一)具有湖北省户籍。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上(1973年5月20日前出生)。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专业人员、业余人员均可参加。

三、参赛作品类别

(一)诗词类:题目自拟,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1首(章),征稿体裁为古典诗词(五绝、五律、七绝、七律、词)和现代诗歌(含散文诗、微型诗)。古典诗词的用韵,“平水韵”和“中华通韵”皆可,但不得混用。现代诗歌每首不超过60行,散文诗不超过1000字,微型诗规定为三行诗。作品必须原创,谢绝应酬式诗词和自传式诗词。作者拥有作品永久署名权。

(二)书画类:分书法(毛笔书法、篆刻)、绘画(国画、油画)两种;书画作品为竖式,尺寸不超过六尺宣整张(不大于180×96厘米),扇面、扇圆皆可,不需装裱;草书、篆书需另附释文;篆刻作品每件须印6方以上的作品,同时附上边款和文字说明。

(三)摄影类:参赛作品采用电子文件方式投稿,作品格式为JPG,不小于5M、特别优秀的不小于3M;单张和组照作品均可参赛,每幅作品的作者署名限1人,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5幅,组照按1幅计算,组照每幅不超过3张;每幅投稿作品(组图照片须编序号)建立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手机联系方式+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单位;不限制作品的体裁、风格、色彩,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严禁进行其他技术处理,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投稿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发生任何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参赛要求

诗词、书画、摄影作品须属本人原创,未参加过其他任何比赛,作品内容要求突出大赛主题,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重心突出、健康向上。

五、参赛流程

(一)参赛选手先扫描“湖北省第十八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报名二维码”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获取报名码,填写《湖北省第十八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二)将参赛作品和报名表提交县级老龄办、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符合参赛条件、作品类别及内容要求的,由县老龄办呈报市老龄办、卫生健康委审核。

(三)市老龄办、卫生健康委审核合格后,于5月20日前将参赛资料提交至省级大赛组委会参赛。

(四)省级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于5月份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六、奖项及表彰

本届大赛按照诗词、书法、绘画、摄影四个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奖个人和单位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荣誉证书,赠送获奖作品集,对获奖作品组织巡展。

七、参赛有关说明

(一)本县域内诗书画影组织、团体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才艺大赛活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在随县老龄办报名参赛。全程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原则上不退稿,不接受二次投稿,请自留底稿。

随县老龄办地址:随县卫生健康局七楼701室

联系人:胡高梵

办公电话:3339659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使用权。

(三)参赛选手可以扫描关注“湖北老年书画艺术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了解和关注本届诗书画影比赛作品的评奖、颁奖、巡展和编辑出版等有关信息。

附件:

1、湖北省第十八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2、湖北省第十八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报名二维码和湖北老年书画艺术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随县老龄办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