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详见附件: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的审定意见表,并予以公示。
特此告知。
随县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