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地反映被鉴定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情况,对拟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6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随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单位:随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22-3339606,0722-333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