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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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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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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函》,结合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措施,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抓好整改,并于每月20日17时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交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牢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助力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筑牢鄂北生态屏障,根据《关于交办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函》,结合随县实际,经认真梳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五个示范”部署,坚持“生态立县”战略,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短板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鄂北生态屏障,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随县。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动绿色崛起,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在整改攻坚期内完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做到科学规划、抓紧整改,分年度序时推进落实。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整改进展成效,定期公开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整改目标

到2023年底,全县6个省控断面优良比例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为0,2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PM2.5浓度均值、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完成市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碳排放、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产业强、生态美、活力足”成为随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全县生态格局更加稳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有效保障饮水安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二)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秸秤禁烧、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水环境质量改善攻坚,加强国控、省控断面流域水环境质量管控,强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持续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

(三)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认真梳理交办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厘清问题、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四个清单”,倒排工期,加快整改,逐条逐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排查,主动查摆,全面自查自纠,深入研究,找准对策,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压实政府推动环境治理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推进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和环境信息公开,形成企业推进环境治理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落实,强化污染防治联防联动机制,形成“党委统揽、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加强所涉整改任务的监督督办,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到现场督办或牵头负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力量和专业优势,根据工作需要加强部门会商,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各地党委、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每月20日前,各部门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四)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3339206,18371879987

邮箱:248231687@qq.com

附件:1.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2.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度表

附件1

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为切实抓好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制定整改责任清单。

一、控源截污不彻底、城镇管网“空白区”。(序号1)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推进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建设与县城开发同步进行,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建设与小区建设做到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二)老旧小区改造将排水管网改造列为主要内容同步实施。

(三)优先补齐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设施短板,消除管网覆盖空白区,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应收尽收。

(四)加快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等工程,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

(五)谋划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工程,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

二、畜禽养殖废水及涉水企业生产废水还存在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序号2)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管理。限、适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套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实现养殖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验收合格后到县畜牧部门登记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方针,由各镇(场)督促实施粪污治理设施改造。限期未实现达标排放或整改无法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所在镇(场)人民政府督促其实行转产、关停。限养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适养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未按要求配套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及未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二)根据2023年《随州市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进行铁腕治水,对涉水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一般工业企业、纳管企业及医疗单位按照“双随机”要求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按期上报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确保按证排污,达标排放。

三、府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还存在底数不清,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序号5)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境内府澴河干支流排污口排查、监测和命名编码工作,建立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已排查排污口80%溯源和30%的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已排查排污口溯源和70%的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已排查排污口整治任务。

整改措施:

(一)全面排查,精准溯源。贯彻落实《随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和排查整治范围要求,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排查清单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综合运用实地踏勘、水质监测、现场问询、工程机械等方式,溯清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和责任主体,为下一步分类整治打好基础。

(二)明确责任,清理整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根据溯源结果,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镇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管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要加大监测频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应作为执法监管重点。建立完善排污口信息平台,收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做好动态管理台账。要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个别专用汽车制造企业存在敞开喷漆、逃避监管现象,造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同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处置也存在台账不清、处置不规范现象。(序号6)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科经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等恶劣行为。加强涉气企业巡查监管,以现场巡查、线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辖区范围内专汽企业的巡查频次,督促涉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环保台账清晰规范、危险废物正当处置。对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和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查处,形成强压管控态势,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定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五、今年以来,我市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数量一直处于高位,据省环委会办公室3月份全省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监测月报显示,1-3月份,全市火点总数高达341个。全省103个县级行政区中,广水市火点数量高居全省第2位,随县第17位。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和引发森林火灾等现象频发。(序号7)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加大秸秆禁烧督办力度,督促各镇加强宣传、教育、巡查,落实好秸秆禁烧三级网格制度,加强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印发《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周简报》,对发现火点情况进行周通报,形成强压管控态势。通过现场巡查、无人机、蓝天卫士预警平台等方式在辖区内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对发现的火点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六、我市施工场内大量裸土未经覆盖、洒水喷淋设施不正常开启、道路积尘清扫不及时、渣土车辆未苫盖带泥上路等现象仍较普遍。(序号8)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督促建筑业相关企业和全县在建工地,严格按照《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整治工作方案》实施。

(一)冲洗设施自动化。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等设施,且确保100%使用,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二)降尘处理喷淋化。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装置,定时开启降尘。重污染天气期间暂停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三)裸露土地覆盖化。要求施工现场及时清运或采用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

七、近年来,噪声污染投诉在环境信访投诉中的占比逐年递增。据统计,2022年随州市各渠道共受理噪声投诉3911件,相对2021年增加43.52%。商业噪声(流动喇叭)、公共场所娱乐噪声(桥下音响唱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夜间施工)已成为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4月6日上午10点,在厥水河一桥下,通过噪声监测仪器监测5分钟,噪声均值达到90.3分贝。(序号10)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法》的认识。

(二)加强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

1.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规范夜间施工作业审批程序。

2.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交通管理,严格实行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在主要道路路口设置禁鸣标志,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

3.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执法。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大对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4.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大对工业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治理力度。

(三)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

1.严格声环境准入。从污染源头进行把关,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落地建设。

2.积极解决噪声扰民投诉。畅通城管“12319”、公安“110”、环保“1236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

3.持续开展噪声监测。依据噪声监测规范和标准,持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工作。

八、在老火车站(交通大道)鹿鹤转盘至青年路段各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发现,各收集点未设置标准的贮存间,废铅蓄电池随意堆放在门店,少数网点破损的电池废液已腐蚀了地面。收集网点未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在湖北江南汽车改装厂危废贮存间发现,喷涂产生废油漆桶未按规定收集、乱堆乱放,出库台账记录不完善。在东风、奇瑞4S店维修车间发现,危废贮存间标识标牌填写不规范,贮存的少量废矿物油从盛装的桶中渗漏到地面,未按照标准建立转移台账。(序号11)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公安局、吴山镇人民政府、万和镇人民政府、草店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组织专班深入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废铅蓄电池经营单位,督促其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内部出入库台账,规范防渗漏贮存设施,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完善应急预案,配套应急物资,落实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九、2022年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5.43%。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大多没有固定排污口,村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的问题较为明显。(序号12)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因村制宜,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量大、村湾集中且易于统一收集的村庄,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全力推广无害化户厕改造,通过三格化粪池进行厌氧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就地还田。

(二)积极推动共同缔造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以随县十个示范村为试点,通过以自然湾组为单元的生活污水治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各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

十、农村生活垃圾无序堆放、随地焚烧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以及大气环境质量。(序号13)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全面摸排辖区内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制定镇街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程,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附件2

随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度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问题表现

整改措施

完成

时限

整改进展

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达到时序进度

下步措施

完成整改后

不用填写

说明:请不要更改表格项目,每月20日前报送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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