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0月17日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在随县城区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的通告》,随县神农大道、交通大道两侧跨街龙门架等五处广告设施的所有权人至今未按照通告的相关要求到我局进行登记确认和完善相关手续,该五处广告设施将视作为无主广告设施。我局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住建厅《关于持续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的通知》〔2023〕969号、《随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发布本公告。责令上述五处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于2024年6月19日17:30分前自行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逾期未拆除的,我局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因拆除造成的损失,由户外广告设施的所有权人自行承担,拆除后的户外广告残余物按无主物品依法进行处置,特此公告。
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明细表
序号 | 广告设施类型 | 位置 |
1 | 跨街龙门架立柱式 | 随县神农大道(随县客运站旁) |
2 | 跨街龙门架立柱式 | 随县神农大道(随县厉山供电所旁) |
3 | 跨街龙门架立柱式 | 随县神农大道(神农加油站旁) |
4 | 跨街龙门架立柱式 | 随县神农大道(炎帝景区北门口) |
5 | 跨街龙门架立柱式 | 随县交通大道(巴黎春天小区旁) |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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