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县城规划的严肃性,严厉打击“十一”期间各种在县城规划区内抢建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十一”期间进一步强化打击县城规划区内抢建等行为通告如下:
一、县城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必须依法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各类建设行为均属违法,一经发现,违建户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县城管执法局,厉山镇人民政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拆除。
二、“十一”期间,县城管执法局、厉山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巡查力度,组织专班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开展全时段全覆盖巡查,不留死角,坚决做到逢违必查、逢违必拆。
三、进一步打击暴力抗法的不法行为,对以暴力方式阻挠执行公务的,将坚决移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共建美丽家园,共同维护良好建设秩序。
举报电话:3339508 4572571
特此通告。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厉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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