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实施方案》。
二、解读内容
(一)优化审批事项流程
加强政务服务清单管理,优化并联审批、容缺受理、限时办结服务,精简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技术变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推进政务服务环境提升。
(二)广告类审批及监管
部门收到资料齐全的申请,1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勘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定初审意见并上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市政设施类审批及监管
部门收到资料齐全的申请,1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勘测,填写现场勘测记录,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定承办人意见、现场勘测意见并上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园林绿化类审批及监管
部门收到资料齐全的申请,1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勘测,填写现场勘测记录,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定初审意见并上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告知承诺,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做出行政决定,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的,撤销行政许可。
(六)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部门收到资料齐全的申请,1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勘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定初审意见并上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部门收到资料齐全的申请,1个工作日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定初审意见并上报核准,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行业审批
部门收到资料齐全的申请,经审核,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定初审意见并上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九)城市生活垃圾服务费的征收
征收范围:随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的业主、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城市暂住人口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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