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景区、开发区)政府及财政所:
根据《随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收支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55.550849万元分配计划。
请各地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4〕21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村级集体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随县政办函〔2023〕6号)、《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参考模板(试行本)》(随县乡振发〔2022〕1号)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对申报的小型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村级产业发展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效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等严格把关,及时公示项目计划、实施、完工情况。各相关项目要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对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并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应用尽用、能用尽用”,通过以工代赈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进行县级报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
1.随县2024年县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2.随县2024年小型公益补短板和支持村级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明细表
3.随县2024年文旅沿线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明细表
随县财政局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