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景区、开发区)政府及财政所、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随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收支方案》,经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对纳入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审定,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湖北省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发改投资〔2024〕215号)、《随县村集体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随县政办函〔2023〕6号)及《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参考模板(试行本)>》(随县乡振发〔2022〕1号)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效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及时公示公告项目计划、实施、完工情况。要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镇村及时组织验收,进行县级报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
1.随县2025年度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2.随县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3.随县2025年第一批无村级和只有市建光伏扶贫电站村公益岗位资金分配表
4.随县2025年第一批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生产奖补资金分配表
随县财政局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