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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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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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

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

今年,我局收到县政府督查室批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会办3件;政协提案6件,主办2件,会办4 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随县政办函〔2021〕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年建议、提案进行整理归档。主办的2件政协提案中,B类答复2件。建议提案的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评议。

一、加强领导,压实办理责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充分体现了代表和委员们对我们财政事业发展的关注,也凸显出财政工作在贯彻落实“五个随县”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局党组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认真倾听代表和委员们对财政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能力提升工程常抓不懈。

收到县政府督查室批办的建议提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党组会,研究办理方案和措施,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迅速分解任务并送达各相关业务股室。对每一项建议提案都明确了责任,落实了具体责任股室(单位),形成领导把关、股室承办、办公室督办、人教股考核的办理格局,确保办理工作层层有责任,件件有落实。

二、健全机制,狠抓办理质量

  近年来,我局围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办理机制,并根据每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进行及时调整,保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实行领导责任制。我局召开了党组会,确定局长胡超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首责、总责。交办的每件建议提案都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整个办理进度、抓落实的具体情况,进行协调督办。每件建议提案所属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既是建议提案的经办人,又是建议提案的直接责任人,确保见面沟通、答复稿形成、答复意见送达上门等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位,保证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打折扣。

  (二)实行股室协作制。一是办公室与股室之间。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将任务分解并下达至各承办股室,承办股室在20个工作日内与代表、委员们见面会商,充分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拟定初稿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交办公室制发正式文件,正式文件由承办股室送达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二是股室与股室之间。承办股室对建议提案中涉及多股室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与其他业务股室进行沟通衔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建议提案回复具体、全面、科学。三是股室与相关单位之间。承办股室要加强与其他建议提案办理单位的联系,办理主办件要充分听取会办单位的意见,确保回复意见全面细致。办理会办件要将会办意见及时送达主办单位,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建议提案联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实行质量考核制。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由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人教股负责监督考核。各承办股室建议提案办理的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绩效管理目标考核之中,对建议提案办理不力、督办不严的股室将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通过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落实,注重解决问题

2021年的建议提案所提问题主要集中在要求将我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地方配套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以及将县城区所建公厕运营管理费用纳入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围绕“服务经济、保障民生”这个大原则,创新思路,着力推动,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金倩冰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我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地方配套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湖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鄂财教发〔2020〕120号)指出,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分担60%,地方财政分担40%部分由省与市县按照隶属关系分级负担。近几年来,我局根据县文旅局预算申报和资金分配方案,每年拨付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95万元;2020年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中安排202.5万元给县文化馆用于总分制建设,安排198.2万元给县图书馆用于总分制及数字化建设、安排118万元给各文化站用于支持场馆建设;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正待分配,亦有安排部分资金给县文化馆、图书馆及各文化站。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文旅局进一步争取相关资金。我局会同县文旅局已准备完善政策,积极探索畅通社会赞助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吸收社会资金、企业赞助和社会资本投入,对“三馆一站”依法赞助或捐赠,为公共文化资源和社会资金找到更好的切入点。我们将会同县文旅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更好的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探索建立社会评价体系,让文化服务发挥的效益最大化。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与金委员进行了面谈,对答复内容进行了解释,金委员表示理解,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戴朝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县城区所建公厕运营管理费用纳入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城市公厕按“厕所革命”相关要求,建设城市公厕10所,其中:新建7所,改建3所,分两年完成。县城管局在2018年完成了文体局、县法院和炎帝学校附近3所新建任务。2019年完成了神农国际学校、生态停车场、县一中和杨柳岸小区附近4所新建及知青路、东镇转转盘、星炬小区3所改建任务。目前10所公厕已全部投入使用,除星炬小区1所公厕移交星炬社区管理外,其他9所公厕由于管理费用没有纳入环卫外包养护,日常管理、维护及保洁一直没有跟上,从而影响了公厕的正常使用,为此我们将会同县城管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尽快将另外9所公厕管理费用纳入环卫外包养护,确保我县城区公厕正常运转。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与戴委员进行了面谈,对答复内容进行了解释,戴委员表示理解,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我局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解决了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县级财力有限、受制约因素较多,还存在落实不够理想、不够到位等问题,希望代表和委员们给予理解与宽容。今后,我局将围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经济助推器”、“民生保障网”的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为“五个随县”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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