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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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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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严海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改人员以钱养事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以钱养事”新机制管理规定,随县“以钱养事”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于年初分配下达镇(场),专项用于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养老保险和物化投入等。2019年以来,在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连续两年调整增加了全县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经费,达到或略高于大多数县(市)农村公益性服务保障水平,但与保障水平高的县(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鉴于随县地方财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县财政局将积极向县政府、省财政厅汇报,争取上级“以钱养事”转移支付资金,并根据县级财力增长情况统筹安排“以钱养事”经费,确保全县“以钱养事”新机制正常运转。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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