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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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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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现将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会议第45号建议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淮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确保试点单位如期验收的建议”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淮河湿地公园2023年已纳入县财政预算。2022年该单位班子人员配备到位后,但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未安排,基础设施都未配备,基础条件非常薄弱。根据随县淮保文〔2022〕1号及随县淮河湿地公园的请示,为加快推进湿地公用建设,县财政局分别在:2022年6月从2022年度年初预算“不可预见费”中预拨40万元至随县淮河湿地公园,用于随县淮河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着手开展建设项目包装、申报等工作,确保淮河国家湿地公园2022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2022年11月从年初预算项目前期费中列支25.7万元,用于项目申报资料编制工作。淮河湿地公园2023年正式纳入县财政预算。

2023年财政拨付淮河湿地公园建设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4月,县财政已拨付240万元用于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其中:2023年3月拨付随县淮河湿地公园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40万元,保障其创建工作经费;2023年4月拨付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00万元,用于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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