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9月底,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4986万元,占年初预计数123900万元的68.6%,低于时序进度6.4个百分点;同比下降12.5%,减收12154万元。其中:
税务部门完成56907万元,占年初计划76200万元的74.7%,同比上升31.2%,增收13523万元。
财政部门完成11113万元,占年初计划16000万元的69.5%,同比上升13.6%,增收1332万元。
矿业权出让收益16966万元,占年初计划为31700万的53.5%,同比下降61.4%,减收27009万元。
(二)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4913万元,占年初计划73930万元的74.3%,同比上升30.7%,增收12909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30073万元,占年初计划49970万元的60.2%,同比下降45.5%,减收25063万元。
二、财税收入分析
(一)上半年政策性增收过大,下半年政策性增收因素消除后收入压力陡增。主要为:一是批而未供土地的耕地占用税1亿元已全部入库,无后续税源;二是制造业缓缴税款政策已于5月底全部到期,上半年实现3000万元;三是免抵调增增值税上半年已办理1.1亿元,下半年预计会大幅减少。
(二)矿业权出让收益短收。按年初计划,2023年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3.17亿元,主要为2022年已出让的五个矿权2023年分期缴纳收益、部分石矿出让收益和明阳塘石材矿业权出让收益。截至目前,前两项已缴纳入库,明阳塘石材矿权年内能否年内出让无法预知,并且矿权出让将会改为按面积进行测算,仅此一项比年初计划短收1.5亿元左右。
(三)石材行业税收短收。按年初计划,2023年石材产业地方税收在2022年实现1.1亿元的基础上增收9400万元,达到2亿元左右。但由于荒材使用殆尽、矿产迟迟未开工及其他因素制约,目前,石材产业实现地方税收仅为5000万元,预计全年同比减收规模将达到1.5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税源摸底和征收的力度。组织税务部门对各行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把潜在性税源变成现实性税源。同时,密切关注新业态经济发展,将防范政策风险与挖掘增长动能相结合,确保全县税收高质量发展。
(二)争取石材产业尽早开工。截至目前,只有部分石材矿业进行试生产,还未正式开采,随着气温逐渐变冷及房地产市场降温等因素限制,年内石材产业税收将达不到预期。建议尽快办理开采前期手续,为后续税收做准备。
(三)加快明阳塘石材矿业权出让手续进度的办理。年初预算时,预计明阳塘可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地方分享部分(35%)为1.78亿元,经咨询石材办和自然资源局,截至目前,对出让的具体时间仍然无法明确。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向上汇报的力度,争取在年内办理矿业权出让。
(四)把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作为非税工作的主攻方向,打造“税收不足非税补,盘活资源来换道”的财源建设新模式。大力盘活国有资源,根据省政府相关精神,积极探索闲置土地、国有自然资源(如:水库、林业)、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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