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10月底,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1471万元,占年初预计数123900万元的73.8%,低于时序进度9.5个百分点;同比下降14.3%,减收15311万元。其中:
税务部门完成62995万元,占年初计划76200万元的82.7%,同比上升22.7%,增收11645万元。
财政部门完成11510万元,占年初计划16000万元的71.9%,同比上升0.5%,增收53万元。
矿业权出让收益16966万元,占年初计划为31700万的53.5%,同比下降61.4%,减收27009万元。
(二)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0725万元,占年初计划73930万元的82.1%,同比上升22.3%,增收11606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30746万元,占年初计划49970万元的61.5%,同比下降46.2%,减收26371万元。
二、财税收入分析
(一)缺乏收入增长点,后续收入乏力。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低于时序进度9.5个百分点,离目标值缺口3.24亿元,后续收入压力倍增。一是缺乏新生税源支撑,短期内产生实际税收有限;二是一次性税收缺乏连续性,税收挖潜增收的空间有限,后续征收工作有一定压力。
(二)矿业权出让收益短收。按年初计划,2023年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3.17亿元,主要为2022年已出让的五个矿权2023年分期缴纳收益、部分石矿出让收益和明阳塘石材矿业权出让收益。截至目前,前两项已缴纳入库,明阳塘石材矿权年内能否年内出让无法预知,并且矿权出让将会改为按面积进行测算,仅此一项比年初计划短收1.5亿元左右。
(三)石材行业税收短收。由于荒材使用殆尽、矿产迟迟未开工及其他因素制约,目前,石材产业实现地方税收仅为7500万元,同比减收1.32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夯实税源基础,培植壮大财源。规范收入征管秩序,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促进财政收入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加强协调调度,掌握收入入库节奏,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二)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落实“三保”保障责任,聚焦民生福祉,强化基本保障,支持发展各项民生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牢民生底线,扎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加快民生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重点围绕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加大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加强民生领域薄弱环节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支持改善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三)把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作为非税工作的主攻方向,打造“税收不足非税补,盘活资源来换道”的财源建设新模式。大力盘活国有资源,根据省政府相关精神,积极探索闲置土地、国有自然资源(如:水库、林业)、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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