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4月底,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44亿元,占年初预计数13.8亿元(含长岗镇0.2亿元)的24.9%;同比下降2.3%,减收802万元。其中:
税务部门完成2.83亿元,占年初计划8.15亿元的34.7%,同比上升3.2%。
财政部门完成0.53亿元,占年初计划3.15亿元的32.14%,同比上升25.7%。
矿业权出让收益0.08亿元,占年初计划为2.5亿元的3.1%,
(二)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2.7亿元,占年初计划7.95亿元的33.9%,同比上升1.6%。
非税收入完成0.74亿元,占年初计划5.85亿元的12.7%,同比下降14.3%。
二、财税收入分析
1月至4月,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4亿元,同比下降2.3%,离时序进度少8.4个百分点,收入形势任然严峻。随县序时进度落后主要原因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理等一次性入库收入,纳税期在6月份以后。
增收因素:
(一)建筑业增收1674万元。元至4月,随县建筑业入库税费收入3947.46万元,同比增长73.6%,增收1674万元。
(二)电力生产业增收1002.3万元。元至4月,电力生产业入库1.04亿元,同比增长10.65%,增收1002.3万元。
(三)农副食品加工业增收942.1万元。元至4月,农副食品加工业入库2146.28万元,同比增长78.2%,增收942.1万元。
减收因素:
(一)政策性减收4675万元。2023年元至4月,随县制造业缓缴税款入库4675万元,本年无此项收入。
(二)石材企业减收2145.08万元。元至4月,随县石材企业入库3978.86万元,同比下降35%,减收2145.08万元。
(三)耕地占用税减收1033.83万元。元至4月,随县入库耕地占用税7072.83万元,同比下降12.8%,减收1033.8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高质量财源建设。一是加大支柱产业特别是石材等矿产资源类税收征缴力度,改进征缴方式,加快各项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尽早投产形成税收,加大石材产业等运输行业税收征缴力度;二是引导市内县外建筑企业在随县纳税,增加我县建安行业税收;三是县直各预算单位零星采购货物,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随县范围内集中采购;四是以多样的奖励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我县设立企业总部。五是加快明阳塘石材矿业权出让手续进度的办理。六是开展耕地占用税清欠工作,督促拖缴、欠缴的耕地占用税、滞纳金及时足额清缴入库。
(二)加强非税收入监管。一是增强抓好非税收入的主动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依法依规加强非税征管。二是创新工作方法。要从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形成可用财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盘点各部门征收进度,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推进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做好非税清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四是完善激励政策,调动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案件办理的积极性,争取更多大案、要案,千方百计加大罚没收入创收力度。
(三)盘活各类闲置国有资产。进一步清理盘活国有“三资”,全面编制“一账一表”。盘活潜力的资产资源,综合运用调剂使用、市场化处置、出租、特许经营权拍卖、融资等形式,深入挖掘资产资源潜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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