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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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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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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30日,对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所属随县国土整治中心、万和镇人民政府、吴山镇人民政府、随县洪山医院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单位较好的执行了《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活动等相关制度,较为真实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财务运营状况,单位会计核算逐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如县洪山医院大额往来款项未按往来对象进行明细核算、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随县国土整治中心未形成完整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二是资产不实,如吴山镇人民政府在进行实物处置时账务未进行处理;随县洪山医院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未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万和镇人民政府存在大额现金白条抵库现象,资金管理不力。三是公用经费支出不规范,如吴山镇人民政府存在公务用车不规范、差旅报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万和镇人民政府使用虚假公函报销公务接待费;随县国土整治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四是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洪山医院二、三院外门诊,其收入支出未纳入医院财务核算。五是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如随县国土整治中心改变资金用途,超范围列支。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问题进行定性,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建立整改清单,逐一销号,并将整改情况向检查组上报。

特此公告。 

随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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