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同时,采购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也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行为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更好、更优的发展,也影响了随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修订的《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和我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随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工作规程》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我县政府采购环境,加强县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县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共12章60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章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10个主要环节作出了规定。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随县实际,针对我县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环节进行了规定和规范,填补了我县在规范随县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的空白,持续优化随县政府采购环境。
(二)紧贴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中关于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机制的要求,着重从规范采购人内控管理、提升采购人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更好实现政府采购绩效和政策目标。
(三)强化源头管理。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需求编制这一采购工作的基础环节,突出采购需求的确定在政府采购全流程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建立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采购管理和执行机制。
(四)突出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明确了采购前的需求管理、项目采购执行过程、采购完成后的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流程进行优化,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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