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随县城区、各禁鞭乡镇对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改限》的提案收悉,综合随县应急管理局、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厉山镇等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议1:
一、关于县城区的禁鞭工作,自2018年开始,县直相关部门经过座谈和实际考察,报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在县城划定禁鞭区域,并制定《随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县城禁鞭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深入开展,为打造平安稳定的生活环境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
二、为了反对铺张浪费,打造良好的民风习俗,部分乡镇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的限鞭政策,也得到了乡镇广大群众的支持,已然养成了厉行节约不肆意燃放烟花的良好生活习惯。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将建议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讨论,以县政府的名义对全县乡镇的禁鞭工作作出相关通告。
三、对于在传统民俗的重大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如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禁鞭区内允许燃放烟花,我局正在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深入群众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进行科学精准的调研后,探索可行的实施方案,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
建议2:
一、我局将积极履行县烟花爆竹专委会成员单位职责,配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物品违法行为的清查力度,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犯罪行为,办理涉烟花爆竹类刑事案件。
二、随县应急管理局作为烟花爆竹专委会牵头单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委会联席会,研判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加强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查处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行为。
三、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和处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企业和个人;快办快处涉烟花爆竹投诉;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引导宣传,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
四、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加强街面日常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为;积极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到禁鞭行动中来;及时查处流动商贩占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联合开展禁鞭工作执法活动。
随县公安局
2023年5月3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