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2-000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2021〕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5-13
编辑
审核
随县政府网编辑部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应急 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和局属各单位每季度由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抓住改革契机,理顺监管职责,优化监管机制,完善监管程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工作制度,明确和理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三)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科学谋划、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局运输安全股将综合采取季度督导、年终检查及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安全巡查考核督办,对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决策部署等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全力推进整治任务落实,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聚焦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堵点,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加大专项治理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会商研判,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五)道路运输领域。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非法营运”整治力度。指导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重点营运车辆的抽查、检查、管控力度,巩固和完善闭环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比对通报曝光力度,会同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开展道路运输经营主体、在用道路运输车辆两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普货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扭转货运行业安全监管的被动局面,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名制登记和开箱验视制度。

(六)公路运营领域。深入开展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深化公路隧道提质升级、桥梁安全防护、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能力提升、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等专项行动,加强独柱墩桥梁、急弯陡坡、“公跨铁”立交桥等重点部位安全防护和改造提升,不断提升全县公路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等超限运输治理模式,深化“百吨王”专项治理成果。有关责任单位要按期完成省级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任务,并复查销号。

(七)水路运输领域。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严肃整治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重点整治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不落实等情况。加强水路运输资质管理,加强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强化船舶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恶劣条件下客运船舶禁限航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船舶。确保全县内河船舶适航、船员(渡工)适任、消防救生设施齐全,杜绝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八)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领域。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理及防灾减灾措施。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规范编制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足额投入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完善预警预控监测措施。

(九)危险货物运输领域。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管理,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十)城市公交领域。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营安全管理,杜绝公交车燃爆、暴恐事故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建设和完善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

(十一)行业消防安全领域。按照法定职责指导渡口、运输船舶、客货运输站场、通航枢纽、公路服务区、施工驻地、城市公交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十二)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对照42项重大风险清单,全面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严格重大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进重大风险有效管控。

(十三)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全面普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路段航段抗灾能力,全面获取我县公路水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和主要致灾信息,科学评估当前全县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十四)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严格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全力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考核评价,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问责追责、尽职免责机制,对疏于监管、事故多发的单位进行约谈。

(十五)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技术分析和“回头看”工作。开展典型事故深度分析,深刻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和技术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加强事故原因分析,以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典型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措施逐条评估,严格闭环整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安全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基层一线监管和执法人员,完善基层监管队伍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专业化知识培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实施考试录取、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

(十七)强化培训教育。大力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针对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素质继续教育。突出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强化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

(十八)弘扬安全文化。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大力推动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建设,广泛组织社会各方参与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季节性规律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进一步完善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各单位在5月底前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局运安股备案。

(二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应急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真正使交通运输应急队伍、装备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效果好,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一次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应急演练,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做到有方案、有评估、有总结。各单位应急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应急演练方案在5月30日前报局运安股。

(二十一)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畅通。统筹推进安全应急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前部署做好春运、两会、五一、汛期、国庆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应急准备。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抓实抓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交通运输特点,及时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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