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随县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精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程序最简、业务最精、服务最优、纪律最严、作风最好”工作目标,通过精简政务服务事项,降低企业与群众办事准入门槛,有效提升便民便企服务水平,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此次精简对象是《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鄂政办发〔2020〕63号)中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共80项。包括行政许可28项、行政确认16项、其他行政权力34项,公共服务2项。
(二)结合实际全面清理。对县级交通运输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照各单位职能职责、事项设立依据和工作实际,对虽有法律依据,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调整的坚决调整。
(三)明确“简”“减”“放”“备”事项管理要求。“简”:严格遵循“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的四减原则,对需精简事项进行精简。“减”:对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不符合本县实际的事项坚决精减,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放”:对基层办理更加便捷高效的事项能放尽放,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备”:“审批改备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的转变,以监管力度的增强推进监管效能的提升。
各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管措施,做到事项精简前后工作无缝衔接。对下放的事项要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措施,优化工作规程,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应细化出台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条件、内容、程序、期限、材料,坚决防止以备案名义变相审批。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此次精简试点工作在交通运输行业顺利推进。(完成时限:4月6日前)
(二)实施阶段。对照工作内容要求,抓紧开展单位事项的梳理,及时提出可精减的事项目录清单,汇总事项精简清单、理由、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征求市级对口业务单位同意后报局行政审批股汇总。(完成时限:4月9日前)
(三)备案阶段。局行政审批股将汇总后事项按照《随县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精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上报局党组会讨论确定后,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审核。(完成时限:4月13日前)
(四)提升阶段。经县、市、省级审核通过后,各单位按照新的精简目录清单开展审批服务,并不断完善修正(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精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
(二)加快推进步伐。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市级业务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密切配合,分析研究可精简事项,主动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确保精简事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三)加大精简力度。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服务事项慎重考虑外,其他事项都应精简。
(四)务求取得实效。要将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精简试点工作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对微观经济活动不必要干预以及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确保5月底前完成清理精简任务,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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