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做好全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度旱,现将《随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22年7月14日
随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交通运输厅防汛抗旱工作要求,为提高我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对处置能力,高效组织应急处置,确保汛(旱)期公路畅通、运力充足、投放及时、保障有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张涛同志任组长,胡学刚、李杰、余金娟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财务审计股、运输安全股,县公路局、农路局、运管局、海事处、质监站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安全股,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0722-3339292。
二、工作职责
(一)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办”)
负责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接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下达局领导小组的指令;编发行业防汛抗旱动态信息;指导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办公室
负责收发上级各部门各项文件、指令;配合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安排防汛抗旱期间的机关值班值守;负责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后勤保障服务;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局财务审计股
负责统筹安排防汛抗旱资金保障,下达年度应急保通预算;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局基建计划股
指导督促做好县管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县级事权范围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水毁重建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全县公路、桥梁、渡口航道水毁情况,向上级争取水毁资金,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局运输安全股
负责统筹安排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事项;收集整理全县各地道路中断、应急抢险等防汛抗旱应急突发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县防办和市局防办。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县公路局、农路局
根据各自管理职责,负责加强防汛抗旱期间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公路养护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加强公路养护、公路路政巡查,特别是加强对浸水路堤、高陡边坡、长大下坡、桥梁、隧道、涵洞等复杂路段及构造物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公路应急抢通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按要求向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县运管局
负责上级下达的抢险救灾车辆调度,协助做好人、畜疏散转移等运输组织工作。落实县防汛抗旱运力,以备急需时调用。加强防汛期间运输市场管理,打击防汛抗旱期间抬高运价、杀价、坑客、宰客等不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负责及时督促县域范围内公交、出租汽车行业做好汛期运力组织及停运工作;协调做好旅客疏散、安置工作;统筹做好纳入交通规划的物流园区(企业)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履行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督促、指导加强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要求向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县海事处
负责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行业企业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停航、避险等工作。负责按要求向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九)县质监站
具体指导督促做好县管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建设管理单位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停工、避险转移等工作,加强对建设管理单位《防汛抗旱及防灾减灾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有关情况及时报局防办和基建计划股;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信息预警应急措施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组建应急工作微信群,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群内人员收到信息要及时回应。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各种信息网络途径,建立直达各企业、各从业人员及施工点位的信息预警渠道,向下级及交通从业单位和人员及时推送预警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发布避风、停业、封航、封道等指令,指导、督查交通运输从业单位和个人做好应急避险工作。
四、预警响应措施
各单位要成立防汛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并设立应急办公室,按照蓝、黄、橙、红四个预警级别及早介入动员,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作出应对部署。发布黄色预警(6小时降雨50毫米),行业主管科室或应急办要及时收集了解情况,参与工作调度,并向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发布橙色预警(3小时降雨50毫米),分管领导及应急办、相应的行业主管科室负责人到岗值守,组织会商研判,并向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发布红色预警(3小时降雨100毫米),主要领导到岗组织指挥调度,并参与县防办的指挥调度。根据雨情变化,必要时其他分管领导到岗参与指挥调度。
五、现场指挥体系
县局防汛指挥机构在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视情由相应分管领导及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等职能股室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公路应急组、运输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等各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发布相关信息,组织指挥有关单位部门迅速应对处置。
六、运力保障应急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六落实、三有数”原则(领导责任落实、车(船)属单位落实、车牌号(船名)落实、驾驶员(船员)落实、带队人落实、集结地点落实;重点地段(水域)车辆(船舶)运力运量情况心中有数、应急支援运力及其分配情况心中有数、组织指挥调度心中有数),认真落实应急运力,确保24小时待命,随时调用。
(一)县防汛抗旱运力。按照实际情况和人民政府要求进行安排和组织。县运管局组织落实供县调用的防汛抗旱车辆25辆,其中:客车20辆,货车5辆。
(二)应急运力支援。当发生突发险情,出现运力缺口时,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县运管局按照就近调度、对口支援的原则调用运力进行支援,应急运力必须在接到调令后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三)调度程序。县交通运输局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车辆需求指令后,向县运管局下达调度指令。所调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县运管局要将落实情况报告县交通运输局。
七、公路应急措施
(一)汛前防范措施
建立雨季公路巡查机制,雨季来临前开展公路防汛巡查,对县域内临水、临崖、傍山的可能发生水毁的公路、工程建设工地进行全面的排险检查,特别要对危桥、漫水桥和过水路面进行重点排查。
(二)汛期抢险保通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疏通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等,尽最大努力减小汛期水毁和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重点线路,要预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发生水毁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局部中断时,要立即设置安全标志,引导车辆通行或封闭交通,及时组织实施抢通工程,修复被毁公路。为避免水毁扩大,降低损失,一旦发生水毁,要坚持快速修复,利用木桩、编织袋对水毁部位进行临时性加固防护。无法抢通的要修筑便道,及时通告过往车辆绕行方案,并将灾情及公路阻断信息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机构。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对于桥梁,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桥梁实施监管,积极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监管病危桥,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桥梁由于险情封闭时,要及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并在险情发生的路段设置规范的安全标志,安排专人看管,防止车辆和人员进入。造成中断交通的,要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伍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4、对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施工现场,重点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区、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地等的防汛抢险工作。要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提前预防汛期各种地质灾害及恶劣天气,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构部件的安全。
(三)灾后恢复措施
对灾情发生地及县域内重要公路、发生灾情的公路进行灾后自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损失情况统计,制表上报,研究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经批复后迅速实施。
八、通信保障
防汛抗旱期间各单位确保办公电话、网络线路完好,并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九、防汛纪律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二)严肃防汛抗旱纪律。防汛抗旱,必须令行禁止。凡是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并督促按时完成。凡执行防汛抗旱应急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抗旱期间,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收集整理上报信息。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防汛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上级有关精神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好人好事,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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