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重载货车运输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面。10月份,组织执法人员6人次,对辖区内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一般隐患1起,全部整改完毕。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件1起;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案件1起。共2起,处罚金额共计0.4万元。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异籍重载货运车辆车辆,抄告外省违法超限运输信息6辆,结合道路运输“百日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运政网中的“僵尸”重型货运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已清理注销9辆。
深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面。整治城区客运市场乱象,以客运线路行业为重点,特别对城区街道、客运站、市场等周边场所“黑车”破坏营运秩序乱象,开展集中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各类电动三轮、小四轮等60余台,收缴私制出租牌2块,收缴私制出租牌3块,查处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案件1起,处罚1000元。.
普通公路上跨高速公路桥梁专项提升行动方面。按照“精、细、准”原则,对辖区内全部跨线桥进行摸排统计,共摸排全县公路上跨高速公路桥梁61座,积极对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明确管养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专项行动方面。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对超载超限违法突出的路段的联合检查,10月份,共检测车辆2283辆,查处超限车辆20辆,“百吨王”3台,交警罚款14200元,扣分81分,共卸转载货物656吨。
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方面。按照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方案有序推进。国省道目前G234、G346已进场,正在施工,G240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评审。
规范水路客运船舶靠泊问题专项行动和国内航行船舶船员实操能力专项检查行动方面。一是加强现场巡查力度,督促落实水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依法依规安全经营。督促水运企业及有关单位加强码头前沿水域和进出港航道日常疏浚维护,满足船舶安全靠泊要求。二是重点查找船员责任意识不强、驾驶技能不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10月份共出执法车辆8车次,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渡口7处,检查船舶25艘次,船员19人次,船(艇)4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8次,便民服务8次,普法宣传教育4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余份,未发现客运船舶靠泊问题,未发现船员责任意识不强、驾驶技能不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方面。从严从实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在建项目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无遗漏无盲点,积极宣传,认真地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加大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发现隐患,要求立行立改,消除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载货车运输方面。辖区内重型普通载货汽车数量多,但经营主体散、流动性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管理漏洞大,且无50辆以上规模的规上货运企业。
(二)辖区内部分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湖北骏洋物流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部分车辆运输经营区域在青海和西藏两省之间,风险管控薄弱,驾驶员自我风险识别能力偏低,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水上交通方面。一是部分船舶老旧,更新慢,运力差;二是船员年龄结构偏大,整体专业素质较低,特别是水运企业船员流动性存在不稳定,固定船员少,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职责不明确,船员责任安全意识不强,乘客乘船时不穿着救生衣时有发生。
(四)工程安全治理方面,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意识缺乏,不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对安全责任制重视力度不够,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实施不到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在建工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全面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差、特种设备管理台账不到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紧压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组织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以视隐患为事故的姿态,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继续加大交通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抓好交通法规的社会宣传,使管理相对人了解和自觉遵守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四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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