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县政办发〔2012〕92号)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随县教育局机构编制的通知》(随县办文〔2019〕40号)精神,设立随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县财政部门编制全县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经授权及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县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育基本要求、教育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5、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参与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的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8、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制。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内,承办直属学校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10、主管全县高中阶段及以下学历教育工作;统筹管理隶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就业政策措施,指导隶属于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11、指导并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12、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13、指导、协调隶属于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县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购置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教师管理股、发展计划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审计股、督导股、法制安全股、老干部股。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2024年随县教育局(汇总)年初预算财政供养人员7208人,其中在职人员4241人,以钱养事人员1人,退伍军人18人,退休人员2948人。部门预算包含以下单位:
1、教育局机关。
2、13个直属单位: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随县教研室、随县电教站、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随县教育考试院、随县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随县第一高级中学、随县第二高级中学、随县炎帝学校、随县烈山湖学校、随县特殊教育学校、随县县直中心幼儿园、随县实验幼儿园。
3、18个镇(场)中心学校:随县高城镇中心学校、随县殷店镇中心学校、随县草店镇中心学校、随县小林镇中心学校、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随县吴山镇中心学校、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随县尚市镇中心学校、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随县新街镇中心学校、随县安居镇中心学校、随县环潭镇中心学校、随县洪山镇中心学校、随县三里岗镇中心学校、随县柳林镇中心学校、随县均川镇中心学校、随县万福店农场中心学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0693.0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733.75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693.0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59.81万元,项目支出2533.26万元。较上年增加21733.75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按资金支出功能分类,其中教育支出5152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25.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1.64万元,较上年增加21733.75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纳入年初预算;按资金性质分类,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1733.75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6.24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89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38万元,较上年减少32.01万元,下降53.9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18.39万元,较上年减少22.47万元,下降54.99%;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9万元,较上年减少9.51万元,下降51.4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随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进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按要求实行集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实行分散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部门固定资产原值98424.43万元,较上年增加15946.61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新增房屋。其中房屋72283.42万元,车辆78.9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714.26万元。在建工程4440.9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公务用车保有辆6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年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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