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鄂教规[2011]8号)和《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教发厅函[2021]40号)等文件精神,随县教育局于2023年4月中旬分别对全县辖区内4所民办中小学进行检查认定,并报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相关结果通报如下:随县丹外高级中学、随县神农学校、随县光明小学3所学校2022年度年检评定为“合格”。随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因2021年度年检为“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整改期内没有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未达到规范办学要求,按照《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鄂教规[2011]8号)规定,依规吊销随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许可证。
随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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