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指引适用于随县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 列各抽查事项的实地核查。除实地核查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适 当方式进行检查。本工作指引中的检查依据内容均引用相关 条款原文。
一、前期准备
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检查对象登记、备案、行 政许可等基本信息,初步了解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可能 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
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相关执法 证件或检查主体身份证明,同时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等参与。 在核查中,应注意通过文字记录、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核 查痕迹,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并推送到随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抽查检查结果的类型包括: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一)通过对抽查对象所匹配的抽查事项的检查,未发现违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规的,可认定为“未发现问题”。
(二)对检查发现的违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指导、提示、告诫等方式要求检查对象限期改正,且已改正的,可认定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抽查工作指引
(三)抽查事项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3.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检查学校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校园内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情况,校园安全装备配备、设施建设及制度机制落实情况,校园特殊人员管理情况,校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建设情况,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等。
(五)检查方法
调阅档案检查研究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班子会议研究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记录、安全督导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安排及课时、应急演练记录、应急预案等情况。同师生座谈,了解是否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开展了安全教育。实地检查学校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看学校安防建设情况
(六)检查依据
《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2020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
附件:随县教育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随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随县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股室 | 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 民办中小学 | 100% | 法制安全股、发展计划股、教师管理股、秘书股、督导办等 | 全年 | |
2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 全县幼儿园 | 100% | 法制安全股、发展计划股、教师管理股、秘书股、督导办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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