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2225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随县教育局
发文字号
随县教发[2023]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4-27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基〔2023〕1号)和《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23〕2号)精神,县教育局、县新闻出版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随县教育局  随县新闻出版局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基〔2023〕1号)和《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23〕2号)精神,现就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聚焦2022年以来各地和中小学校(含公民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涉及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擅自在随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

(二)违反“一科一辅”政策征订教辅材料;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和读本、课外读物、报刊、作业本等学习资料;

(四)学校或教研部门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

(五)其他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二、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实中小学主体责任,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监管制度等。

(二)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指导出版、发行部门对目录外征订、推销、搭售教辅材料问题进行整改。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违规收费问题查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中旬前)

根据2023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中小学校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自查自纠。各地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将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并公示自查自纠情况。5月中旬前完成首轮自查自纠工作。各地要公开专项整治内容和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督导检查。建立联系学校的全覆盖督导工作机制,采取重点督查、联合检查、随机暗访等多种方式逐校进行问题大排查。县教育局派出督导指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问题整改。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对在全面自查、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甄别,建立和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效果清单,逐一整改销号,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4.组织“回头看”。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5.建章立制。各地要按照省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办法及“双减”工作相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各地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构建规范教辅材料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中小学校教辅材料违规征订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安排上来,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力指导下,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党委宣传(新闻出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责,形成工作合力。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和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地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认真总结各地各学校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坚持法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材料报送

(一)各地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报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从5月起,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每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至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有关统计表、工作总结和情况报告需经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枫;联系电话:0722-3339862,邮箱 71841124@qq.com

县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鞠荣华;联系电话:0722-356785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任薪渝;联系电话:0722-3338316

附件:县教育局 县新闻出版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docx

     1.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信息表

     2.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3.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4.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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