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助对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2.救助条件: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①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简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待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签章手续。②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2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支出型临时救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对申请对象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因基本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的,不再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
3.临时救助权限已下发乡镇,符合以上条件,由个人向当地民政办提出申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