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被评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现为100元/人/月。政府供养的成年的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了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重度残疾人,可择高申领,但不得重复申领护理补贴。 2、申领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现为100元/人/月。领取基本生活费的孤残儿童、政府供养的特困对象不享受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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