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随县乡振组发〔2021〕2号)要求,为做好防贫保险兜底保障工作,着力解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致贫和返贫问题,重点有效防范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现将《随县2022年“防贫保”赔付实施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防贫保”保险时间
2020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防贫保”赔付申报
因病:当事人或家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因灾: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或因人员意外伤亡造成损失的,发生灾情后第一时间拨打95518报案,等待保险公司安排查勘人员现场查勘。同时填报《随县2022年防贫保赔付申报表》。
三、“防贫保”赔付对象认定
农村人口因灾、因病可能致贫的,根据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随县乡振组发〔2021〕2号)有关要求,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和群众代表评定,送镇(场、景区、开发区)审核,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防贫保”赔付前期调查
承保的保险公司,及时到县乡村振兴局收取申报备案资料,入户或到现场按保险赔付有关要求开展调查,并确定是否赔付。
五、“防贫保”赔付需提供资料
(一)因病可能致贫的,当事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医院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医院收费公章;
2.湖北省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
3.患者本人医保卡、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4.医院住院药费清单;
5.医院所开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6.住院病案首页、手术日志、检查报告单、医嘱。
(二)因灾可能致贫的,当事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
(1)提供财产损失对应的相关发票等;
(2)领款人身份证件和对应的银行卡。
2.因人员意外伤亡造成损失的:
(1)医疗资料:医院抢救资料,诊断证明等;
(2)派出所事故证明,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医尸检报告;
(3)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死者身份证正反面,所有家属户口本,领款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领款人关系证明。
六、“防贫保”的赔付
承保的保险公司审核当事人赔付所需相关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打到当事人卡中,并告知当事人和所在村委会。每月向县乡村振兴局报告赔付情况。
附件:随县2022年防贫保赔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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