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异地就读贫困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1-12-02
  • 【字体:    

各镇(场、风景区、开发区):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现就落实异地就读贫困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本学年(2021年下半年始)随县籍在异地(外县市区)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再次开展调查摸底并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其主动向就读学校申请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二)对排查出的资助政策未落实到位对象由县级统筹落实资助政策,持续巩固教育有保障成果。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排查摸底和政策宣传。各镇(场、风景区、开发区)组织各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精干力量,对脱贫户、“三类对象户” 全面逐户排查,准确掌握在外就读情况和在就读地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并建立台账,同时开展进一步做细做实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告知。

(二)数据汇总上报。各镇(场、风景区、开发区)12月17日前将各村(居)委会排查摸底情况(见附件)汇总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两部门对汇总名单确认后提请县政府对未落实教育资助的对象按国家教育资助标准落实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抓好排查。异地就读贫困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是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教育有保障成果的重点任务,请各镇(场、风景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不重不漏、学籍地资助为主、户籍地兜底”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排查摸底,切实做到不落一人、不错一个。

(二)组建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建立异地就读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内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各镇(场、景区、开发区)承担到村到户政策宣传和排查摸底数据上报的责任,县教育局和县乡村振兴局承担资金筹措、发放的政策落实责任。县教育局和县乡村振兴局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协调各镇(场、景区、开发区)迅速落实异地贫困学生就读和资助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三)确保质量,按时报送。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密切配合驻点村,深入细致地逐户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各镇(场、风景区、开发区)乡村振兴办要加强督办,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数据填报,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严禁虚报、漏报、瞒报、错报。各地乡村振兴办将确认书(附件1)及摸底排查情况(附件2、3)汇总后由乡镇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档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纸质档交县教育局备案。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陈尚斌,联系电话:0722--3567656,电子邮箱:724328525@qq.com

县教育局联系人:王春艳,联系电话:0722-3339193,电子邮箱:247007252@qq.com

附件:1.《异地就读贫困学生享受资助政策确认书》;

2.___乡镇____年____学期随县异地就读贫困学生资助信息摸底排查表;

3.___乡镇____年____学期随县异地就读贫困学生教育资助花名册。

随县教育局                 随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