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随县2024年第一批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第二批监测对象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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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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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景区、开发区)政府及财政所:

根据《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随县财函〔2024〕89号),结合各地摸排情况,现下达随县2024年第一批一次性交通补贴资金19.64万元及第二批监测对象产业奖补资金22.9万元。

对一次性交通补贴的发放,要摸底排查在外务工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申报对象、补助标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第二批监测对象产业奖补的发放,要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重点支持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合理制定到户产业奖补方案,确定奖补对象并组织验收通过后,奖补资金直拨奖补对象“一卡通”账户。请各地加快推进政策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让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口“应享尽享,应补尽补”,确保政策加速落地,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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