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县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县双随机办〔2025〕2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现下达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限及对象
本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须于11月前完成。抽查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登记注册且存续的农业行业市场主体。
二、抽查比例及方式
1.全年抽查覆盖比例不低于2%。
2.结合我县监管工作实际,将多个监管事项合并开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农业工作实际,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和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提升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监测能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而不应追求过高的抽查完成比例。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监管履职到位。全年组织实施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做到农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全覆盖,检查不走过场、监管不留死角。要尽量保持抽查任务分布的均衡性,防止未完成年度任务出现年底前的“批发式”突击检查。
(二)实行动态调整。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
四、考核落实
“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被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本辖区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
附件:2025年度随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
2025年度随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 发起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在我县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实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总体不低于2% | 1次/年 3-11月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
2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 |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总体不低于2% | 1次/年 3-7月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网监股 |
3 | 农药监督检查 | 对农药生产 经营行为行政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总体不低于5% | 1次/年 3-8月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
4 | 肥料监督检查 | 对肥料生产 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的行政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总体不低于3% | 1次/年 3-8月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股 |
5 | 种子监督检查 | 对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总体不低于3% | 1次/年 3-8月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
6 | 兽药监督检查 | 对兽药生产 经营的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总体不低于5% | 1次/年 3-8月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
7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总体不低于3% | 1次/年 3-8月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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