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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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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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2月联合发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及其配套技术规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简称“国四”)。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柴油农业机械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工作。推广应用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技术,纳入“三合一”方式办理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青(黄)饲料收获机、四轮乘坐式插秧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未达到“三合一”要求的机具将无法录入补贴系统。“三合一”即机具出厂前需生成唯一身份二维码并安装在机具铭牌位置、加装能够对机具进行定位的北斗定位终端并将数据上传到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通过手机APP能够扫描机具身份二维码办理补贴。实现二维码、北斗定位终端及物联网和手机APP等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的有力支撑,推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更加安全、高效、便民、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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